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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对一服务制度

来源: 时间:2023-04-01 15:50:37 浏览次数:

为推进客户服务标准化,提高公司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,方便客户办理相关业务,有效解决客户到公司办理业务遇到的推诿扯皮、办事拖沓、事不解决等问题,结合公司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为推进客户服务标准化,提高公司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,方便客户办理相关业务,有效解决客户到公司办理业务遇到的推诿扯皮、办事拖沓、事不解决等问题,结合公司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
第一条  服务管理办公室是客户服务监督管理部门,负责客户服务一对一服务制度的制定、检查监督和考核,提高公司服务水平。

第二条  一对一服务制度就是公司最先接受外来人员和客户信息时,个人作为首问负责的人,负责解答或指引到相关部门办理业务,使之迅速、简捷地得到满意的服务。

第三条  到公司外来办理业务或电话咨询的,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和外部门以及本人职责范围,首问负责人都必须主动、热情的接待和答复,使来访者和咨询人得到满意的效果,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、拒绝和搪塞。

第四条  首问负责部门或工作人员能当场处理的事情要当场处理,不能当场处理或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事情,应该做到向对方说明原因,给予必要的解释;将来人引领到相关部门办理;或用电话与相关部门联系及时解决;转告相关的电话号码或办公地点。

第五条  首问负责的工作,各部门办后要有文字记录,办理中发生变化的,要及时进行沟通和衔接,不能不了了之,查无实据。

第六条  面对客户的要求一时无法做出明确答复的情况,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,并及时查询落实,主动向客户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和反馈工作,首问负责人最迟应在一周内将办理情况回复本人,直至客户满意。

第七条  建立首问负责制考核机制,每个季度公司对部门的首问负责制执行情况、部门对员工个人首问负责制的落实效果进行一次考核,考核结果纳入季度绩效考核一并执行。

第八条  本制度由聊城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负责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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